• 發(fā)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3-00005
  • 發(fā)布日期
  • 2023-11-17
  • 有效性
  • 主題分類
  • 政策解讀(市财政局)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duì)象
文字解讀丨《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政策解讀
發(fā)布日期:2023-11-17 浏覽次數: 浏覽

1:某小規模納稅人20237-9月的銷售額分别是7萬元、8萬元和13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則9月的銷售額超過(guò)了月銷售額10萬元的免稅标準,可減按1%繳納增值稅,7月、8月的7萬元、8萬元能(néng)夠享受免稅;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33季度銷售額合計28萬元,未超過(guò)季度銷售額30萬元的免稅标準,因此,28萬元全部能(néng)夠享受免稅政策。

2:某小規模納稅人20237-9月的銷售額分别是7萬元、8萬元和17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則9月的銷售額超過(guò)了月銷售額10萬元的免稅标準,可減按1%繳納增值稅,7月、8月的7萬元、8萬元能(néng)夠享受免稅;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33季度銷售額合計32萬元,超過(guò)季度銷售額30萬元的免稅标準,因此,32萬元均無法享受免稅政策,但可以享受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

溫馨提示:

1.該項政策适用于按期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爲納稅期限,一經(jīng)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内不得變更。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kāi)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