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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104005596392350/2023-00002
  • 發(fā)布日期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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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吸納就業政策
發(fā)布日期:2023-06-14 浏覽次數: 浏覽

1.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對(duì)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并參加社會保險的中小微企業,按每人1000元的标準發(fā)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社會保險補貼

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cháng)不超過(guò)1年

招用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當年經(jīng)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脫貧家庭中畢業兩(liǎng)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xué)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xué)貸款的畢業兩(liǎng)年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僅限公益性崗位),按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cháng)不超過(guò)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間爲準)

3.稅費減免

企業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qǐ),在3年内按實際招用人數和每人每年7800元予以定額依次扣減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4.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guò)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貼息

5.就業見習補貼

對(duì)吸納省内已辦理實名制登記的離校2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進(jìn)行就業見習的就業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見習補貼标準爲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70%,其中對(duì)留用見習期滿人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補貼标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110%,補貼期限最長(cháng)不超過(guò)12個月。對(duì)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

關于以上企業吸納就業政策,詳情可咨詢當地人社部門。

聯系單位及電話:

平頂山市人社局:0375-2978886

汝州市人社局:0375-6862180

舞鋼市人社局:0375-8122559

寶豐縣人社局:0375-6515998

郏縣人社局:0375-5161205

魯山縣人社局:0375-7172190

葉縣人社局:0375-8058668

新華區人社局:0375-4947200

衛東區人社局:0375-3992783

湛河區人社局:0375-2266128

石龍區人社局:0375-7069601

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人社局:0375-2667360

高新區人社局:0375-398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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