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80/2022-00003
- 發(fā)布日期
- 2022-09-27
- 主題分類
- 企業服務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duì)象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爲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fā)展水平,激發(fā)縣域經(jīng)濟活力,根據《促進(jìn)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發(fā)展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119号,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2〕236号)有關要求,現就開(kāi)展2022年度國(guó)家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申報認定的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應在縣域區劃範圍内,由所在地區(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作爲申報主體。
二、申報條件
符合《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認定标準》(見附件1)的相關條件,發(fā)展水平居于細分領域全國(guó)前列。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
三、申報程序
(一)按照自願申報原則,由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填寫《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申報表》(通過(guò)工信部網站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
/2022/art_568b565cf5284e7389ebc6eff64a81a0.html自行下載),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形成(chéng)申報材料(附件3)報送至省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二)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duì)申報材料進(jìn)行實地核查,填寫《現場核查符合性說明》(附件2)、《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推薦彙總表》(附件4)。
(三)按照每個細分領域推薦1個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的原則,鄭州市、洛陽市推薦上報3個以内,其餘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推薦上報2個以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中小特色産業集群的培育工作,結合區域發(fā)展實際,确定具體細分領域,突出自身競争優勢,編制高質量的申報材料。
(二)請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2年10月16日前,將(jiāng)正式推薦文件(含《2022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推薦彙總表》)、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申報材料(一式4份)、電子版光盤(名稱标注“XX縣(市、區)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申報資料”)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三)如發(fā)現虛假申報或隐瞞違法違規行爲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李延飛 0371-65507629
附件: 1.中小企業特色産業集群認定标準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