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和國(guó)家、省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服務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爲黨、國(guó)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xiàng)。
(二)指導全市退役軍人事(shì)務工作的改革與發(fā)展,拟定全市退役軍人事(shì)業發(fā)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複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hǎo)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随軍随調家屬就業創業。
(五)貫徹落實黨和國(guó)家、省關于退役軍人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拟定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多方聯動協調機制。
(六)組織協調落實移交我市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遺屬)、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相關待遇。
(七)組織指導全市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拟訂全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不适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八)組織指導開(kāi)展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落實國(guó)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并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市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全市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紀念設施等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全市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jìn)典型事(shì)迹。
(十)負責全市退役軍人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全市關于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開(kāi)展全市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進(jìn)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夯實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基礎,提升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chéng)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書記、局長(cháng) 孟憲強
黨組成(chéng)員、二級調研員 袁建立
黨組成(chéng)員、二級調研員 陶林洲
黨組成(chéng)員、副局長(cháng)、二級調研員 王中生
黨組成(chéng)員、副局長(cháng) 高淑新
黨組成(chéng)員、副局長(cháng) 朱躍生
黨組成(chéng)員、副局長(cháng) 王 良
黨組成(chéng)員、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主任 謝宗凡
辦公室(規劃财務科)。
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
移交安置科。
就業創業科。
優撫和褒揚科。
軍休服務管理科。
人事(shì)科。
雙擁辦。
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軍事(shì)供應站。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烈士陵園。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