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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

十五、在公路用地及建築控制區内架設、埋設管(杆)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

平頂山市交通運輸執法局 2015-08-26
項目名稱在公路用地及建築控制區内架設、埋設管(杆)線、電纜等設施的審批
設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申請條件在本行政區域内國(guó)道(dào)、省道(dào)公路用地範圍内及公路建築控制區範圍内埋設管(杆)線、電纜等設施
辦理材料1、申請人爲公民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人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複印複印件;申請人出具的經(jīng)辦人受權書、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需申請人出具受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證件;申請人提供的書面(miàn)材料及複印件應使用A4紙,并加蓋公章;2、申請書,内容包括:主要理由、地點(公路名稱、樁号及與公路邊坡外緣或者公路界樁的距離)、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3、施工方案、圖紙;設計方案、圖紙;4、相關部門的文件依據;5、路政管理許可申請表、縣級公路主管部門出具的現場勘查報告和現場勘查圖;6、完工後(hòu)對(duì)所建設施的日常維護措施。
收費标準不收費
收費依據
辦理地點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辦事(shì)流程申請  受理  審查  決定
辦理時間15日
聯系電話2692286